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
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,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,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。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1出卖方:(甲方)_______
身份证号码:联系方式:_______
买受方:(乙方)_______
身份证号码:_______联系方式:_______
双方自愿就甲方所属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达成一致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签订本合同,共同遵守。
一、标的:_______ _______区_______小区_______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。(房屋产权证号码:_______;土地使用权证号码:_______)
甲方将上述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设备(包括:_______等)一次性转让给乙方。
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,水、电、气、暖、有线电视、电话等相关设施完好,不拖欠维修基金和上述设施使用费用,无抵押等其他权利瑕疵。
二、价格与支付方式:乙方支付_______万元(¥_______),采用分期付款方式。
1、双方签定合同时,乙方支付本合同定金两万元(¥_______0。00);甲方出具定金收据。
2、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前双方办理过户手续,房产登记机关 ……此处隐藏259个字……将新办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交付给乙方。于甲方交付该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给乙方之日,乙方已交付的定金抵作该地产价款并将余下的应付地产价款叁拾肆(34)万元足额交付给甲方,每当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项时均如数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。
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
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没有任何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,若发生买卖前已经存在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,概由甲方负责处理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由此而引起无法按期办妥登记过户发证的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的规定论处,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,由甲方负责如数赔偿。
第六条违约责任
1、甲方中途决定不卖或因甲方的原因逾期15天未能办妥登记过户手续或仍未将新办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交付给乙方的,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,本合同即告解除,甲方自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必须双倍返还定金(即肆拾万元)给乙方。
2、乙方中途决定不买或逾期15天未付清应付地产价款给甲方的,作乙方悔约处理,本合同即告解除,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。
第七条重复合同的效力限制
办理该地产登记过户时,有关交易办证部门要求甲、乙双方按其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重复签订该地产买卖合同的,该重复合同只能作为办理该地产登记过户专用,不能对其他方面发生任何法律效力。重复合同之条款与本合同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合同为准。
第八条附则
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存一份,从订立之日起生效。
第九条附件
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茂南国用()第_______号复印件。
甲方签名:_______
乙方签名:_______
订立日期: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