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市管理规章制度
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,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,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,应该做什么,不应该做什么,惩恶扬善、维护公平的作用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?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超市管理规章制度,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超市管理规章制度1一、工作态度
1.热情——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,对待客户及同事。
2.勉励——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、努力、负责。
3.诚实——作风诚实,反对虚假作风。
4.服从——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,按时完成本职工作。
5.整洁——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,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。
二、开关门营业工作
开门营业前的工作:
1.工作区和顾客光顾的营业区的清洁整齐,包括入口处,售货区,收银台,陈列商品,验货区,仓库。
2.设备和设施的工作状态良好,包括照明,空调,设备和固定装置,悬挂的设备牢固。
3.存活的补充,保证售货区货架上的商品充足,整齐。
4.办公区的书面凭证的完整和条理性。
营业结束后的工作:
1.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和设施的损坏并记录,便于及时准确的维修。
2.补充购物袋。
3.确保收款机有足够的小票打印用的纸卷。
4.整理收银台和销售区。
三、员工的 ……此处隐藏2619个字……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时间,地点范围内进行.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。
四、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休假,未经准许擅自离岗者,每次罚款50元,超过三次,予以辞退,当月工资不予发放,保证金不退。
五、员工未经许可不得私拿公司物品,如发现并证实公司予以辞退,当月工资扣发,保证金不予退还,情节严重者,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、刑事责任。
六、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店内物品、不得故意损坏、毁坏店内物品者,如发现并证实按商品市场价双倍处以罚款。若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,公司将其交由执法部门,并其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.
七、员工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的义务,不得向外泄漏公司一切商业机密,违者予以辞退,扣除当月工资,保证金不予退还,公司在两年内将通过法律途径,有权追究当事人经济、刑事责任。
八、公司员工外出调货时,如有私自加价、虚报价格者,一经发现,公司将予以辞退,按货价3倍处以罚款,当月工资不发,保证金不退。
九、员工在职工作期间需交纳保证金。店长、组长、办公室人员,保安、导购员交500元;收银员、会计、出纳交1000元。可一次性交清,也可分期从工资中扣出(交500元者分两个月扣清;交1000元者分三个月扣清)。
十、员工不得与顾客争吵,不得说不利于团结的话,不做损坏公司利益的事,不得消极怠工,违者将处以30元以上罚款。
十一、员工不允许私自给顾客打折及赠送店内任何商品、物品,违者按物品双倍价格赔偿,并罚款30元。特殊情况,需请示店长。
十二、此制度为公司全体人员遵守执行的综合行为准则,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。本制度之修改权和解释权属公司最高权力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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